近日我公司人力資源科薪資績效管理部發現,有部分員工對申請年假的具體流程和事宜不了解,在申請年假時,申請天數大于應享受年假的天數。為了避免此類情況發生,薪資績效管理部歸納幾點年假申請的注意事項,望員工能引起重視。
1、根據規定,轉正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滿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關于認定員工累計工作年限可參照下列憑證:
1)勞動合同書;
2)社會保險繳費記錄;
3)離職證明(勞動手冊、退工單、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);
4)工資支付記錄。
2、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,可以享受當年度年休假天數,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,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。
例如:A員工累計工齡5年,7月1日入職,該員工可享受年休假2天。
3、申請年假的最小單位為0.5天。
4、員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:
1)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,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;
2)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,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;
3)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,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。
江蘇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科
薪資績效管理部
2014年12月18日